第一条 为规范机房管理,提高学院研究生公共机房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机房在研究生学习、科研中的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年级研究生可进入流动机位研究生机房,没有固定地点摆放电脑的高年级研究生可申请进入学院固定机位研究生机房进行学习与科研工作。申请进入机房的程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交押金、学院专人统一安排。
第三条 所有经审核批准进入公共机房的研究生必须遵守本条例,日后如有违反该管理条例的行为,学院主管部门将根据《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研究生手册》和本条例的相关条款作出处分与处罚。
第四条 学院将给所有获批进入机房的研究生划拨专用机位,专人专用。研究生必须爱护机房的电脑桌椅等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为维护机房设施完整,所有进入机房的研究生需交纳押金,押金额为200元/机位。
第五条 研究生要自觉维护卫生环境(卫生区包括地面、墙面、窗台等公共卫生区,个人办公桌由研究生自行负责),所有进入机房的研究生必须履行卫生、安全以及集体卫生清洁等义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推却;严禁在机房吃瓜果零食,不得随地吐痰、倒污水等。
第六条 进入机房必须保证衣冠整洁,严禁赤膊、穿背心、拖鞋等进入机房,严禁嬉戏喧哗等。
第七条 研究生必须自觉维护机房安全。机房内严禁用火、吸烟,各机位用电仅限于电脑用电、手机充电用途,严禁违章用电;严禁带危险品进入机房。
第八条 离开研究生机房必须切断电源,最后离开者应关窗、关灯、锁门。
第九条 机房内网络仅限于查找科研文献、收发邮件等学术和学习用途,采用申请形式使用网络,严禁扩展网络端口。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传播不当言论,严禁工作时间内在机房观看电影、聊天、玩游戏、上网闲逛和浏览不健康网页等。
第十条 个人妥善保管好自身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留于机房内,遗失后果自负;任何人未经他人同意许可不得擅自拿、取别人任何物品和数据资料,如有违反将责令退出研究生机房,并交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机房管理员负责每天的机房开、关房门和管理工作。研究生个人不得私配机房钥匙;研究生进入机房需出示个人身份证件,不得带领他人进入机房;研究生必须遵守机房作息时间,不得逾时滞留。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员填写管理日志,定期检查各研究生专用桌、椅的完好情况。
第十三条 研究生退出机房,须办理申请手续。申请退出机房的程序:个人申请、导师签字同意、撤离机房、学院专人检查其桌椅等物品的完好情况、退回押金。
第十四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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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6日